昌都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从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开展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凡2018年7月1日前经昌都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请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社团党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2019年会员花名册、2019年党员花名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和2018年度年检报告书(一式3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昌都市民政局,接受年度检查。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予以撤销。

传真号:0895-4830114

 箱:cdsmzjflk@163.com

中共昌都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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