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民政局:

为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典型案例,加强互学互鉴,深化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社区治理活动,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开展相关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围绕“加强政治引领”、“维护公共秩序”、“引导民风民俗”、“建设文明家庭”、“构建和谐邻里”“理性对待宗教”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要具备:

1.依法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程序民主公开、内容合法实用。

2.组织实施时间半年以上,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制定或修订,能够正确规范村民与村民、村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的关系。

3.能够充分结合本村(居)实际,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重复。

    (二)优秀社区工作方法。既可以是全面系统总结提炼社区工作经验形成的综合性工作法,也可以是就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协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矛盾化解等社区工作某一方面经验总结提炼形成的单项性工作法。为确保社区工作法的有效性,总结提炼社区工作法所依托的创新经验做法必须有一定年限的工作实践。

(三)社区工作典型案例。采用“一事一例”反映在自治、协商、减负、服务、文化引领、矛盾化解等社区工作各方面的典型案例,也可对所在社区政府、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体制进行提炼,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驻区单位及村(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要做法进行总结。特别是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的典型。征集的案例不包括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工作。

二、征集和推广

(一)征集活动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县(区)民政部门对本县(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梳理,发掘整理一批具有“糌粑味”“酥油味”执行效果较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社会认同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

(二)每个县(区)至少向市民政局推荐1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个社区工作方法和1个社区工作典型案例。多则不限。

(三)市民政局将进行严格把关筛选并积极上报自治区民政厅,届时自治区民政厅将组织力量对各地报送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方法、典型案例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方法、工作典型案例,将以图书、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征集具体落实工作。

(二)各县(区)民政局要对征集相关内容和文字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精益求精,充分体现本地、本社区治理工作水平。

(三)在征集活动开展时对征集活动的意义、内容形式和方法途径向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同步开展展示和推广工作。

(四)各县(区)民政局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推荐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典型案例纸质版和电子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须将藏汉双文一并报送)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附件:1.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2.优秀社区工作方法推荐表

          3.社区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

                             西藏昌都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传真:4821787;邮箱:1174084436@qq.com)

附件下载:
附件1、2、3.docx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