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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干部职工疗休养范围调整

2025年07月31日 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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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西藏干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近期我区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区干部职工疗休养范围的办法》。

《办法》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工作的可持续性、疗养群体的代表性等因素进一步拓宽疗休养范围:

一是将记三等功的公务员和记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疗休养范围将疗休养与考核奖励无缝衔接,通过强化受表彰奖励人员差异化待遇,做优做实“表彰+休养+跟踪培养”的“后半篇”文章

明确各地市委组织部组织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优秀农牧民党员、优秀村居干部、优秀双联户、优秀网格员等到林芝休养基地疗休养推动林芝休养基地有效发挥作用,充分体现自治区党委对广大群众中的优秀代表的关心关怀,发挥先进典型精神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将全区各县(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纳入疗休养范围,并对那曲市、阿里地区疗养人员疗养时长予以倾斜,通过安排基层干部释压减负、调养身心,建强治藏稳藏兴藏的高素质执政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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