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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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4-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昌都市民政局是昌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县(区)、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界线勘定管理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审核、报批,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市婚姻服务机构。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残疾人等困难特殊群众权益保护政策和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2.机构情况

行政科室6个,均为正科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管理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组织管理局)。

事业参公单位2个,分别为: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市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中心。

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第一儿童福利院、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市殡仪馆(公墓管理站)、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3.人员情况

我局实有在编干部79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公14人、事业管理5人、事业专技22人、工人22人。男48名,女31名;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57名,汉族22名。年龄结构:20-30岁7人,31-40岁45人,41-50岁20人,51-60岁7人。学历情况: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35人,大专学历23人,大专以下学历17人。

2023年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新分配干部2人,分别为:郑钦元、王鹏,两人均系参公身份,2023年6月分配至我局;

2.新调入人员3人,分别为:刘换勤(2023年3月工作原因调入,参公身份)、石鲲鹏(2023年6月任职调整调入,行政身份)、永花拉姆(2023年9月任职调整调入,行政身份);减少情况:1.退休干部2人,分别为:桑吉(2023年10月退休,行政身份)、(白玛松姆,2023年10月退休,工人身份);

3.去世干部1人:白玛顿珠,系事业管理身份,于2023年6月病逝;

4.调出人员3人,分别为:刘鹏(2023年任职调整调出,行政身份)、岳莉蓉(2023年5月调出,行政身份)、石鲲鹏(2023年10月调出,行政身份)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政职能职责,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民政事业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2023年工作

(一)党建引领更添活力。一是党的建设不断夯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创建“党建铸魂、暖心民政”品牌为载体,抓实党的思想、组织、队伍、作风、制度、纪律建设。坚持执行党组班子成员到分管科室坐班制度,加强对科室的监督与指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截至目前,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18次、支部集中学习14次、廉政党课1次、线上理论答题5次,召开党组会议10次,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接收2名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完善体制机制12项、建立制度5项,梳理21项岗位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昌都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信息81条、转发信息104条,其中党的二十大学习文章57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22条。二是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市委关于主题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召开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通过丰富学习形式、大兴调查研究、抓实检视整改,全力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举办1期读书班、召开3次研讨会、举办专题宣讲和集中宣讲6场、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5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调查研究3个课题,检视问题10条、制定对应措施6条、已完成6条,正在梳理完善19项制度、废止1项。三是作风建设更加有力。按照“作风推进年”部署要求,严格对照“五个不”专项整治活动和“六治六提”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推进纠风防腐“四项”专项整治和违规饮酒专项整治,组织干部职工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陷阱·迷失的青春》警示教育片、学习作风领域查处的突出典型问题,持之以恒抓好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树新风。

(二)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一是精准兜牢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持续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享受低保政策人员核查,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机制,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兜牢基本生活底线。截至目前,动态监测低收入群众12281人次、新认定低保边缘群众826人,新增城乡低保1377户5206人、退出城乡低保1851户7280人,现有城乡低保23957户84257人、兑现资金21841.91万元。二是精准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严格执行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2847.98万元帮助9999人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精准排查困难家庭50户,向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申请发放救助金10万元,帮助缓解子女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指导县(区)民政局加强汛期困难群众的发现救助力度,期间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7户50人,落实资金2.95万元。三是精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安排第三方补录41名社会救助经办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举办经办员业务能力培训会,有效提升履行民政救助职责的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有140名经办员,实现乡镇社会救助经办员全覆盖。四是精准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印发《昌都市民政局关于批量注册困难群众个人消息服务业务的通知》,为困难群众批量开通短信提醒业务。截至目前,已为29527户(人)开通银行短信提醒业务,开通率为54.3%。五是精准开展困难群众救助活动。协调重庆市民政局出资320万元,开展“天籁之音”“拯救折翼天使”“渝藏情深,爱助心康”专项救助活动,共为220名听障患者安装助听器,筛查手足伤残和先心病患儿563名,已安排50名手足伤残和先心病患儿在重庆完成免费手术治疗。

(三)“一老一小”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市共11家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设置床位2463张,其中护理床位1942张(占78.8%),特困人员3301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2所儿童福利院供养孤儿1107名。一是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推进昌都市老年护理院提升改造项目,积极推进资金到位的5个农村幸福院项目。下拨271.75万元改造资金完成五县(区)77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二是关心关爱“一老一小”更有温度。“三大节日”期间,为昌都籍孤儿发放慰问金65.33万元,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指导两所儿童福利院组织“六一”儿童节活动,让孩子们温馨过节,收到市委市政府及重庆市第十批援藏工作队给两所儿童福利院、学生赠送现金礼包和爱心礼包,同时重庆市第十批援藏干部人才工作队与市第二儿童福利院30个爱心家庭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指导做好家庭寄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基本生活保障,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按照收养程序及时办理了5名儿童的收养登记。通过援藏渠道协调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等3家社会组织为昌都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及老人捐赠生活物资礼包、照明设施。积极对接协调自治区、市红十字会及2家社会组织或企业向福利院孩子捐赠爱心物资,协调重庆家用电器联合会向两所儿童福利院捐赠爱心电器。对接昌都三江老干部艺术团开展“老少齐颂党恩情 红色基因代代传”慰问演出。三是“一老一小”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共同签署《校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举办各类培训班对“一老一小”机构26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全市“一老一小”机构“转作风、强能力、优业绩”专项行动,召开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交叉检查安全生产等,不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技能和服务保障能力,切实把“一老一小”机构打造成老人和孩子们温馨幸福的“家”,让老人和孩子们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四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并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着力推动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选派30名儿童赴重庆市参加“石榴籽一家亲”昌渝青少年交流活动,深切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关爱和温暖,重庆医疗部门为2名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进行手术治疗。

(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一是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持续推进察雅县雪东村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国家级)实验试点工作,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探索卡若区聚盛苑小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积极协调市经信局纳入“数字昌都”建设整体规划。二是平安边界建设平稳推进。顺利完成川藏线第五轮联检、2023年全区第七轮县界联检,持续推动界线双边加强协作机制、情报信息、边界纠纷、应急处突等方面的合作,拓展双边平安边界建设新格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参加第十届“四省区三州三市”平安边界暨民政工作座谈会,共同签订《共建平安友好边界协议书》《共建平安友好边界备忘录》;与玉树州、甘孜州召开和谐边界建设有关会议,共同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发展。三是及时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修(制)订及法治审核,健全完善执行机制。截至目前,全市198个村(社区)建立“两约”执行委员会,81个村(社区)制定并实施积分制,126个村(社区)实施清单制,136个村(社区)实施红黑榜。四是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中共昌都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六同步”推进党建等工作的通知》等5项制度,开展庆“七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凝聚力。以年检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召开6次全市社会组织业务能力培训会,讲授重庆市社会组织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市各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能力。今年以来,审批登记社会组织2家,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力量。五是慈善社工事业有序发展。积极推进市慈善总会建设,协调渝昌两地40余家社会组织协助举办“昌都市第九届三江茶马文化艺术节(芒康会场)”,推动重庆市社会组织与昌都市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助力昌都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昌都市春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民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昌都市59家乡(镇)社工站,建立起一支151名昌都本地大学毕业生组成的社工服务队伍,围绕“一老一小”开展社会服务,打通基层民政为民服务“最后1米”。截至目前,社工站累计服务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起草《昌都市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乡镇社工站规范化建设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协助登记注册昌都第一家慈善社会组织昌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助力昌都慈善事业发展。协调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为昌都50户困难家庭发放10万元救助金,向市第一儿童福利院及4县特困人员分别捐赠蚕丝被60床、足球运动装备254件。

(五)专项社会服务更加温馨。一是婚姻登记服务更加贴心。指导各县(区)婚姻登记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满足群众个性化婚姻登记需求,推出“520”“521”为爱加班、“周末婚姻登记不打烊”活动,为32对新人办理婚姻登记;为贡觉县跨市整体搬迁群众提供婚姻登记流动巡回服务,为7对新人办理婚姻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办理结婚登记6485对,离婚登记492对。指导县(区)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11个,从源头上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印发《关于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婚育新风。二是殡葬服务更加用心。发布《2023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文明祭扫,践行新时代文明新风,指导市公墓管理站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清明节期间,累计接待祭扫人员380人次、车辆140台次。加强殡葬服务设备配备,用心用情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同时响应国家政策,积极为困难丧属减免丧葬费,截至目前,火化遗体119具,减免丧葬费22650元。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积极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有序推进公墓搬迁。截至目前,16座穆斯林墓已搬迁完毕,正积极推进其余9座群众墓搬迁中。积极协调推进第二公墓项目申报工作,不断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更加暖心。起草《昌都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推进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结合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深入强巴林寺、茶马广场、餐饮店、娱乐场所、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常态化巡查救助。截至目前,帮助流浪乞讨人员337名(其中劝返235名、救助102名),落实资金32330元。四是服务残疾人更有爱心。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问题整改、指导县(区)民政局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线上线下发放工作,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两项补贴”5481.99万元,惠及生活困难残疾人29074名、重度残疾人11935名。

(六)民政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一是干部队伍建设更加优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政治首关,突出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干部的用人导向,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调整科级干部14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次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讲座,着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民政普法宣传,结合民族团结、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先后组织15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让群众更直观、更准确、更全面地了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困境儿童等社会救助政策的申请、受理、审核程序及救助标准。三是民政领域持续和谐稳定。“三大节日”、全国“两会”、3月及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和请示报告制度,深入联系点江达县波罗乡各村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再排查工作,为全市的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民政力量。同时,抓紧抓实安全生产、消防、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调度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人员队伍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了民政领域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化养老工作成效不明显,不能很好满足社会需求。二是本地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不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偏弱,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民政各类统计系统数据更新慢,信息系统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民政主责主业,精准兜牢兜实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持续提升“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水平,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六位一体”保护格局,加大培育社会服务和慈善类社会组织,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提升“一老一小”关爱水平。将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作为老年人服务的主要载体,扩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成效,持续实施提升改造工程,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优的养老服务队伍。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定期探访农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不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二)提升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做好社会救助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严格执行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及时化解群众的燃眉之急。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认定、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三)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保障水平。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进一步做到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切实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转化为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类型社会组织的特点,加强精准化管理、差异化管理,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倡导社会组织下沉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提供社会服务、培育基层文化、化解基层矛盾等事项上发力,为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在解决党委政府关心问题上,真正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

年初部门预算9381.975165万元,追加预算数-609.901803万元,总预算指标8772.073362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304.518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69.91797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5.1921万元;(2)、项目支出7419.595035万元,总支出10039.22389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经费支出

经费决算数2619.628855万元,占总支出的26.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4.518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69.91797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5.1921万元。

1 基本支出比例分析图

2、"三公经费"

总体“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预算数86.86万元,支出数53.2646万元,比上年增长-21.30%,其中: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52.276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0.9886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67.681512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变动不大。此项经费未超预算。

2 三公经费增长趋势图

3、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2023年会议费支出数0万元,2023年培训费支出数26.80207万元;2022年会议费支出数0万元,2022年培训费支出数5.2247万元。主要原因为:;民政项目培训经费。

3 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增长趋势图

4、项目经费支出

项目共计14个,年初结转数1267.150528万元,财政拨款6152.444507万元,合计可用财力7419.595035万元,支出数7419.595035万元,占总支出的73.91%,比上年增加8.89%(系疫情解除,未开展项目实施),其中: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预算600万元,支出6000万元,结余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未完成的原因说明:已完成。

2、儿童福利二院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项目:经费预算515.44万元,支出515.44万元,结余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未完成的原因说明:已完成。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指标数1450.258645万元,本年收入指标8772.073362万元,本年支出数10039.22389万元,年末结转或结余数183.108117万元。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对资产、负债信息进行分析,其中: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增减原因

1.货币资金

27050642.48

21022290.29

6028352.19

28.68

货币使用资金使用及上缴

2.财政应返还额度

0.00

0.00

0.00

0.00

 

3.房屋

188163889.90

188164159.90

-270.00

0.00

 

4.车辆

7614430.00

7614430.00

0.00

0.00

 

5.在建工程

0.00

0.00

0.00

0.00

 

6.借款

0.00

0.00

0.00

0.00

 

7.应缴财政款

531463.99

13794.16

517669.83

3752.82

2023年未上缴财政款为银行利息及房租

8.应付职工薪酬

70253.35

0.00

70253.35

100.00

工资扣款部分未缴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依据《会计法》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财政同意凯里基本账户,加强对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取得的各项收入及时入账,不允许坐支现金,公款私存和挪用情况,对财政下达一切资金,单位结合年度预算制定用款计划。单位对年终决算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编制决算报告,对决算数据进行了严格审核、分析。

(二)本部门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三)对部门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财政工作队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对每笔财政资金的使用都要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改变方式,拓展财政资金监管的深度与广度。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定位责任。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非税收入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更加明确,因此财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明确单位的责任主体地位,使预算单位充分认识到部门决算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单位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重视部门决算编审工作。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西藏昌都市民政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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