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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结论的公告

2025年10月28日 06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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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依法2024630日前登记注册的市级社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查工作。应参检的市级社会组织共14实际参检14,其中,社会团体12年检结论合格1基本合格6不合格5民办非企业单位2合格1基本合格1

请已参加年检但尚未加盖年检印章的社会组织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市民政局将向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社会组织应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向市民政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并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市级社会团体2024年检结论

2.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检结论

西藏昌都市民政局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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