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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8日 06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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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开展2025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为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开展2025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

2.2024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3.连续2年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

4.202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活动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等级。

二、评估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按照昌都市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从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参评报名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评社会组织填写《昌都市2025年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登记证书副本盖章复印件扫描PDF格式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组织管理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

四、评估流程

(一)评估申报。填写评估申请并按要求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审评社会组织的评估资格予以审查,确定参评社会组织名单。

(三)实地评估。确定参评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形成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市民政局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后向社会公示、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请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精心组织,积极参加评估。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评估中如有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昌都市2025年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请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精心组织,积极参加评估。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评估中如有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昌都市2025年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西藏昌都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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